生态环境部: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惩态势
山东“高产环评师”案宣判 4人获刑
锦华环评造假案的宣判,再次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生态环境部指出,环评单位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靠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环评工程师要珍惜职业荣誉,严守职业操守,如果有人唯利是图、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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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以一己之力掀起全国环评行业核查风暴的山东“高产环评师”一案,近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宣判。
此案也即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4名当事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罚金自五万元到五十万元不等的刑事处罚。至此,这场轰动全国的案件暂告一段落,而其影响则是深远的。
生态环境部对该事件保持着一如既往地关注,继该事件曝光之初斥其为“环保形式主义”,及开展相关清理整治工作后,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又第一时间表态:“生态环境部将以锦华环评造假案依法宣判为契机,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惩态势。”
三方共赢 只有环保输了
2021年,山东一环评工程师在4个月的时间里,负责编制了63本环评报告书和1541份环评报告表,涉及全国25个省市。
这在实践中并不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它至少与业内人士所给出的经验是不符的——做一本环评报告书一般需要数月,做一份报告表也得花7天至10天。
上述环评工程师如此“高产”,曾引发业内讨论,被分析存在几种可能:或是项目建设单位按需编制好,环评师签个字;或是环评师抄袭其他环评,改下名字编个数据,环评师签个字;还有可能就是挂名,自己并不参与编制,其他团队操作,需要时签个字……
但无论哪种可能,环评师必然是没有做到深入到项目中去实地勘测,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报告书、守好环保关的。有评论指出:“环评师成为签字机器”,环评必然就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虚假的环评报告,给项目建设开了绿灯,有可能降低环保投入;环评公司投入成本低,业务量大、收入高;环评师本人也收获名利……三方共赢,只有环保输了。
“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环评形式主义。”事件曝光后,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对此事件予以回应,称已注意到上述情况。经与全国环评审批系统数据比对,该单位填报的环评文件大多数尚未报批,对其中已经完成编制并报批的环评文件,环境部已经按照报告书100%的比例纳入环评文件复核。“如果发现存在环评质量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也立即督促指导相关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涉事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启动调查,并对涉及山东的505件环评文件中已报批的组织全面复查,表示“坚决打击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
随后,生态环境部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8000多家环评单位和1.4万多名从业环评工程师做到一家一家过、一个一个查,坚决清理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公司和存在“挂靠”等违规行为的环评工程师,以及诚信档案基础信息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人员。
从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文件复核情况看,环评行业良莠不齐。环评报告“抄作业”的有之,不符合实际的“高产”环评工程师有之,相隔大半年的两份环评报告高度重复的也有之。有的项目一墙之隔就有居民住房,环评报告中却只提百米之外的村庄;有的项目公众参与的座谈会还未召开,报告书中就已出现座谈会内容……虽然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从全国情况来看属于个别情况,但其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环评制度的公信力。
代表性强 覆盖主要链条
作为这场整治风暴的源头,“高产环评师”的“工作方式”在青岛市即墨区法院的审理中也逐渐清晰了起来。
即墨区法院查明,被告人林某鑫为牟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人汪某先后注册成立了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倒卖环评报告资质页。被告人靳某燕通过他人居间介绍将其持有的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锦华公司并收取“挂靠费”3.5万元。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林某鑫等人大肆招揽业务,在环评工程师靳某燕等人未参与任何编制、公司未开展任何环评工作的情况下,伪造环评工程师签名,将盖有锦华公司、悦华公司印章的环评报告资质页通过被告人谷某欢等人对外出售,用于编制虚假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900余份,违法所得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最终,即墨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判处被告人谷某欢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靳某燕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四被告人违法所得。
“上述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提供大量虚假环评文件,违法所得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刘友宾说,案件中依法被予以刑事处罚的人员,既有空壳环评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有“挂靠”的环评工程师,还有居间联络的中介“掮客”,覆盖了环评造假的主要链条。
此案意义重大。“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标志性成果,充分彰显生态环境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刘友宾说。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有其他情形,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靶向监管 严惩造假行为
锦华环评造假案的宣判,再次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刘友宾指出,环评单位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靠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环评工程师要珍惜职业荣誉,严守职业操守,如果有人唯利是图、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治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生态环境部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基础上持续强化环评保障,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2年,全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2.3万个,总投资约23.3万亿元。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审批重大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煤炭保供、重大产业项目等环评14个,涉及总投资超过600亿元;1月至4月全国共审批3.3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6万亿元。
刘友宾介绍说,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健全监管机制、实施智能查重、强化靶向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加强环评从业异常情况预警,指导各地实施靶向监管,对情节严重、涉嫌环评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好环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加快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完善管理体系,切实筑牢源头预防第一道防线。
在今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时强调,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随后,他再次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触犯刑法,必须坚决打击,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事关环境保护,除了环评造假外,对于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生态环境部也正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在近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持续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法治日报 记者 张维)